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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周嘉韋、王宣貿、陳皇宇、沈震東、余柷青、李宗霖、李宗翰、謝舒凡、黃麗招、蔡筱薇、鄭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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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為防範線上詐騙及兒少性剝削,建請警察局及教育局加強宣導,保護兒少免受網路及遊戲平台犯罪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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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為防範線上詐騙及兒少性剝削,建請警察局及教育局加強宣導,保護兒少免受網路及遊戲平台犯罪侵害」敬答復如下:
一、 本府警察局利用入校、設攤及社群媒體等方式,針對兒少性剝削等進行相關宣導,112年計有626場次,今(113)年1至10月計有559場次,將賡續強化宣導兒少性影像等新犯罪型態,以守護兒少安全。
二、 另有關查緝部分,警察局112年查獲兒少性影像相關案件計有138件180人(占兒少性剝削案總查獲件數約97%),今(113)年1至10月止計有122件147人(占兒少性剝削案總查獲件數約98%),於查緝面亦有針對兒少性影像犯罪型態持續加強偵查。
三、 除強化查緝與宣導外,警察局亦持續精進以下作為:
(一) 對內持續辦理基層員警、專責人員及防治組長、家防官班等多元化教育訓練。對外持續強化網絡單位(社政、衛政、教育及性影像處理中心)橫向聯繫,以主動發掘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之案件;此外,加強與各縣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局合作,進行偵查工具與方法之交流,以精進執法作為。
(二) 持續案件管制及建檔分析,奠定預防作為及偵查方向,以更多面向分析受(被)害者族群或犯罪態樣,擬定更為周全之預防作為及偵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