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8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研議變更道路紅黃線劃設比例,聯合各局處商討交通違規裁量方式。
- 說明
臺南市許多路段全線劃設紅線,並無規劃暫停空間,導致民眾容易於上下車及上下貨暫停遭檢舉開罰,建請交通局研議變更道路紅黃線劃設比例,聯合各局處商討交通違規裁量方式。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6/24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6/2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7/03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30005443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研議變更道路紅黃線劃設比例,聯合各局處商討交通違規裁量方式」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有關「研議變更道路紅黃線劃設比例一案」,本府交通局前於109年起即已主動針對本市交通量大,實施路邊停車管制之區域商業密集且臨停需求高之路段進行檢討,辦理約2,900公尺紅線調整為黃線(約500席小客車臨停空間)。去年(112)年底配合交通部協請各縣市研議增設臨停空間案再次擴大辦理,除與轄內客貨運公工會代表建立溝通管道,針對業者所提需求與建議亦積極檢討,今(113)年上半年已完成約2,000公尺調整新增黃線(約400席小客車臨停空間),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辦理以便利民眾臨時上下客貨使用。 二、 另有關違規裁量方式部分說明如下: 1.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條第1項明文揭櫫:「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執行之。」 2. 民眾違規停車經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56條掣單告發後,需於違規單上所示之應到案日期前處理。 3. 民眾是否違規停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條第1項規定,由警察機關裁量判定。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