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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針對臺南市所有校園周邊路燈,做全面性的測查檢修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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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校園本該是安全、學習、成長的地方,但也因為校園周遭環境較為單純且靜謐,在夜間如果因為路燈損壞不亮甚至是路燈裝設量不足,就比較可能會有安全方面的疑慮,希望相關單位能針對校園周邊做定期的檢修,以及評估校園周邊路燈數量是否足夠,不讓陰暗、危險的角落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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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21日府教安(一)字第1091537565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針對臺南市所有校園周邊路燈,做全面性的測查檢修及評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召開1029擴大校園安全會報(警察局主政),分別於11月3日、11月14日及12月4日進行,由許副市長主持,會中主席裁(指)示各項交辦事項包含路燈查修、監視系統巡檢、見警率提升、巡邏箱增設與校園通學步道情境改善及環境清理等。
二、本府警察局業以109年11月20南市警少字第1090604213號函檢送第二階段臺南市各級學校校園周邊安全概況調查彙整總表,對於校園周邊主要道路名稱、標示危險地帶路線圖、路燈損壞情形,及提供可能因環境髒亂或雜草叢生導致治安疑慮地點等,評估是否需加設巡邏箱建議等事項,調查完成並轉換為大數據資料庫供各單位參酌。教育局亦以109年12月7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091490830號函轉各校依前開旨案彙整總表參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