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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洪玉鳳、蔡玉枝、陳文科、李坤煌、蔡育輝、黃麗招、林全忠、蔡淑惠、林美燕、盧崑福、曾培雅、張世賢、李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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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提高新臺南五星基層建設補助與一般基層建設補助及精神倫理活動補助每里每年度至少新台幣50萬元正以上,提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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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市府為加強改善市民生活環境,提高生活品質,藉由里辦公處辦理基層建設與精神倫理活動,讓各里動起來,以促進城市之發展,訂有基層建設暨精神倫理活動補助計畫經費支用要點,其中新臺南五星基層建設補助與一般基層建設補助每里每年度補助上限合計為10萬元、精神倫理活動補助每里每年度補助上限為3萬元,合計每年僅13萬元,各區里長紛紛表示金額過於短少,不敷使用,建議擴大經費辦理項目,提高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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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建請市府儘速修訂基層建設暨精神倫理活動補助計畫經費支用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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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依據臺南市政府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府民區字第1011064398號函復:
一、本府補助各里基層建設暨精神倫理活動經費13萬元,為提供各里辦公處執行地方公共事務基本需求,鑒於本市各里人口數及面積大小不一,各里如執行上尚有經費不足,可以專案向本府提出補助申請。
二、有關 貴會建議提高新臺南五星基層建設補助與一般基層建設補助及精神倫理活動補助金額,本府將視財源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