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7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10/22 
來文字號
府教體處競字第108120362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市辦理「配合十二年國教-108學年度體適能檢測站設置計畫」經費新臺幣423萬7,000元整(中央補助381萬3,000元、市配合款42萬4,000元)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9月16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80029883B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共計423萬7,000元整(中央補助款381萬3,000元、市配合款42萬4,000元),依體育署規定,採補助案由地方政府申請辦理者,應辦理納入預算,爰依規定辦理墊付。

(二)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請准予先行辦理墊付,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10月08日第40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9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10年度

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2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1172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