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2/13 
來文字號
府社照字第108020524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108年度長照2.0整合型計畫-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行政人力資源」經費新臺幣295萬7,000元整1案(中央補助189萬6,000元;市配合款106萬1,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1月2日衛部顧字第1071962707號函(附件1)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衛生福利部核定補助16名長照行政人力及長照服務業務費,補助經費為新臺幣1,103萬3,000元,補助款依規定需納入預算,並由直轄市政府負擔受雇者之勞、健保及提撥退休準備金等雇主應負擔費用。

(二)前開中央補助經費預計支用新臺幣923萬8,184元,所需市配合款新臺幣128萬7,929元。其中已納入108年度預算編列新臺幣757萬元(衛福部經費734萬3,000元、市配合款22萬7,000元),餘新臺幣295萬7,000元整(衛福部經費189萬6,000元、市配合款106萬1,000元)(為配合調整進位至千元)尚未納入,提請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2月13日第37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2/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3/1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181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