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3/29 
來文字號
府交公運字第113046854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公路局核定本市「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113年度票價優惠差額補助」經費新臺幣(以下同)3億370萬元(中央補助2億6,160萬元,市配合款4,21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公路局113年3月7日路運計字第1130022216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0月0日第00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公共運輸通勤月票係延續112年度政策,月票營運服務及各運具業者款項清分作業皆需持續辦理不中斷,有時效上之急迫性,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4/1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5/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