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秋蘭 
連署人
陳秋萍、杜素吟、蔡淑惠、陳怡珍、莊玉珠、蔡育輝 
案由
將軍區馬沙溝入口「原檜木漁船」景點業已拆除,恐成為讓人亂倒垃圾之處而造成環境髒亂,應立即辦理景觀設施,以改善環境景觀。 
說明

一、將軍區馬沙溝「原檜木漁船」入口意象景觀因漁船受風吹雨淋致腐蝕嚴重,恐影響遊客安全而拆除。

二、年前區公所建議該處合法經營,故責由區公所辦理將軍交流道觀光旅遊服務中心規劃,因該區土地使用編定為鹽業用地,已與原使用不符,如要合法化需變更為遊憩用地,雖規劃已核准,但經市府決定拆除現有公廁及服務中心建築物,恢復原使用。

三、故如要作景觀設施,在未變更編定使用前恐有違法,請評估作適當之規劃,變更土地使用編定,再遵循規劃辦理景觀設計。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7/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12次臨時會第1次會(107年11月27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7000676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7.12.12府觀技字第1071395275號函復: 一、本案用地現況係由本市將軍區公所管理及維護,經查其土地使用編定為鹽業用地,如需合法化設置景觀設施尚需辦理用地變更編定為遊憩用地。 二、本府觀光旅遊局已於107年6月邀集相關單位辦理現勘,目前由將軍區公所辦理遊憩服務及用地變更之相關規劃作業中,本府觀光旅遊局亦將積極輔導區公所辦理後續用地變更事宜,並爭取中央相關補助經費,後續如獲補助經費,將辦理環境景觀改善作業。 ————————————————-本案目前輔導將軍區公所辦理後續用地變更作業中,並爭取中央相關補助經費,後續如獲補助經費,將辦理環境景觀改善作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