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莊玉珠
- 連署人
- 案由
- 建立心理諮詢為未來之趨勢,建請市府比照營養師之設置,聘任心理諮詢師以符社會實際之需。
- 說明
一、社會的多元化,造成家庭婚姻的變故,孕育出許多單親及隔代教養之問題家庭。
二、上開家庭教養原因可能延展到社會行為之不當,造成社會「不安」進而增付社會成本。
三、長期以來輔導專業人力的不足,造成學校皆由無專業之輔導老師兼任,其對專業的輔導方法及事項之處置往往事半功倍成效不彰。
四、學校之專業輔導為能迎刃而解,急需建立心理諮詢師,建請市府比照營養師之設置,由教育處編列預算,由幾間學校聘請一位心理諮詢師兼任。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07/1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1/07/21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0913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0.8.5府教中字第10005589240號函復本會: 一、有關議員提案本市設置心理諮詢師乙案,本市於96年成立學生諮商輔導中心,於縣市合併後含12所駐點中心學校,為利資源有效運用,採行動心理師統籌派案制度,並依據學生個案與地方情形評估。 二、依據國民教育法,本市自100學年度開始將招考約聘心理師與社會工作師共計17名,101年度起55班以上國民中小學依法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教育部已補助本市100年置17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業於8月6日公開辦理甄試,共計聘用13名心理師,4名社工師。教育局業以100年7月27日府教小字第1000578088號函復。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