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莊玉珠 
連署人
 
案由
建立心理諮詢為未來之趨勢,建請市府比照營養師之設置,聘任心理諮詢師以符社會實際之需。 
說明

一、社會的多元化,造成家庭婚姻的變故,孕育出許多單親及隔代教養之問題家庭。

二、上開家庭教養原因可能延展到社會行為之不當,造成社會「不安」進而增付社會成本。

三、長期以來輔導專業人力的不足,造成學校皆由無專業之輔導老師兼任,其對專業的輔導方法及事項之處置往往事半功倍成效不彰。

四、學校之專業輔導為能迎刃而解,急需建立心理諮詢師,建請市府比照營養師之設置,由教育處編列預算,由幾間學校聘請一位心理諮詢師兼任。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7/1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7/2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091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0.8.5府教中字第10005589240號函復本會: 一、有關議員提案本市設置心理諮詢師乙案,本市於96年成立學生諮商輔導中心,於縣市合併後含12所駐點中心學校,為利資源有效運用,採行動心理師統籌派案制度,並依據學生個案與地方情形評估。 二、依據國民教育法,本市自100學年度開始將招考約聘心理師與社會工作師共計17名,101年度起55班以上國民中小學依法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教育部已補助本市100年置17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業於8月6日公開辦理甄試,共計聘用13名心理師,4名社工師。教育局業以100年7月27日府教小字第1000578088號函復。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