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吳通龍、陳怡珍、周麗津、蔡旺詮
- 連署人
- 蔡育輝、陳昆和、周奕齊、陳碧玉、李中岑、陳秋萍、洪玉鳳、吳禹寰、鄭佳欣、Ingay Tali穎艾達利
- 案由
- 有關臺南市近幾年大幅增加房屋稅導致民眾苦不堪言乙案,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調降「單一且自住」之房屋稅率,以符合公平原則。
- 說明
臺南近幾年大幅增加房屋稅,但整體經濟環境並不理想,導致民眾苦不堪言。以臺北市為例,設置自用住宅的免稅額,首創「單一且自住」課輕稅,將稅率從1.2%降至1%,明年更打算再降到0.6%。房子是生活的必需品,自用住宅稅率本來就應該比較低。
爰此,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比照臺北市針對「單一且自住」的房屋稅擬定調降政策,方能真正體恤民眾生活辛苦、還稅於民。
- 辦法
- 如案由。
- 一讀日期
- 2019/02/1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2/2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3/07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080002015號
- 執行情形
- 市府108.3.25府財稅字第1080375511號函覆: 本府就「有關臺南市近幾年大幅增加房屋稅導致民眾苦不堪言乙案,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調降『單一且自住』之房屋稅率,以符合公平原則。」,敬覆如下: 本市108 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決議單一自住房屋,於課徵房屋稅時折減課稅現值16%(即實質稅率由1.2%降低為1%),現值最高折減100萬元,但附帶決議建議臺南市政府應提「臺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建請貴會支持提高非自住房屋之稅率,俾配套建置符合租稅公平之房屋稅制度,落實居住正義。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