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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邱莉莉、林志展、蔡蘇秋金、蔡宗豪、蔡麗青、吳通龍、杜素吟、鄭佳欣、陳怡珍、黄肇輝、林冠維、邱昭勝、陳皇宇、周麗津、林燕祝、吳禹寰、陳碧玉、尤榮智、林美燕、黃麗招、謝舒凡、郭鴻儀、陳昆和、余柷青、李宗霖、朱正軒、楊中成、李鎮國、曾之婕、周奕齊、李偉智、曾培雅、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陳秋宏、周嘉韋、林依婷、沈家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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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為因應物價上漲,建請台南市政府於113年編列「臺南市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經費時,由每位里、鄰長經費3,000元增加一成提高至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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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為因應物價上漲,建請台南市政府於 113 年編列「臺南市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經費時,由每位里、鄰長經費3,000元增加一成提高至 3,300元」案, 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為提升區政業務落實政策實施,希望透過現場實地研習功能,提供里鄰長終身學習與進修的機會,並藉由參觀、學習的潛移默化促進成長,並藉由學習其他縣(市) 經驗,思考如何將地方既有的良好架構及資源與社會發展相融合、輔導、協助、建設地方,使地方更繁榮,辦理「臺南市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
二、本案每人編列 3,000 元活動經費,且未設限單項金額的支出額度,區公所依活動內容的實際需求,調整各項支出。
三、是否調高「臺南市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經費額度,將視市府財源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