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2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Ingay Tali 穎艾達利、李中岑、周奕齊 
連署人
蔡育輝、王宣貿、吳禹寰、蔡淑惠、趙昆原、陳怡珍、盧崑福、陳昆和、周麗津、林冠維 
案由
建請臺南市議會改善議會大樓無障礙環境,俾利友善無障礙環境推展示範。 
說明
  1. 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7條規定,公共建築物及活動場所,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
  2. 查臺南市議會無障礙環境之營造,包含本席與同仁多次提交包含字幕提供、手語翻譯員擴大適用於專案報告議程、無障礙坡道設計等,容有議案查詢資訊可供參照,歷年議會亦完成部分改善。
  3. 惟於議會永華議事廳建物之地下會議廳、二樓會議廳、四樓旁聽席等公共空間處迄今尚未規劃改善設置無障礙席位(輪椅席位)。按前揭場地常為公聽會、說明會、演講講習等自辦或外借活動場地之用,皆為《建築技術規則》第十章「建築設計施工編」所律定第A、D、G類場所,依法應進行保障身心障礙公眾近用權利、設置適足構件舆設備,俾使建築物、空間均得為行動不便者可獨立到達、進出及使用。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328號 
執行情形
本會永華議事大樓地下1樓大型簡報室已設置無障礙席位(輪椅席位)6席,2樓大會議廳設有4席,以及4樓旁聽席設有4席,以保障身心障礙公眾近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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