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張世賢 
連署人
蔡玉枝、蔡育輝、李坤煌 
案由
建請市府經發局將東山工業區納入「工業局更新與改善計畫」內,儘速完成開發,以利鄉村農產加工,提振農業經濟收益。 
說明

一、東山都市計劃工業區劃設多年,但廠商進駐卻連排水及建築線指定都無法解決,其他公設更是奢談。

二、市府應對偏鄉更加關注,經發局只顧著市區內新吉工業區開發,安平工業區等大型已完備工業區“錦上添花”,對偏鄉卻視若罔聞,差別實在太大。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6/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08/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08/2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4000485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4.09.07府經區字第1040864959號函復: 一、經查東山工業區係屬都市計畫工業區,於民國70年劃設,總面積10.06公頃,目前設廠廠商8家,進駐率約14%。 二、依104年度「經濟部工業局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開發工業區更新示範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略以:「都市計畫工業區主要計畫書圖發布實施達十五年以上且生產營運中之設廠面積達該工業區總面積之百分之五十以上。…」,因本工業區廠商設廠面積未達該工業區總面積之百分之五十以上,尚不符該補助計畫申請條件。 三、另依據103年8月18日「變更東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報告」會議結論﹝二﹞:「東山工業區排水,依水利局規劃方案,利用東山小給7-1北側嘉南農田水利會施作排水溝,不另予變更為水利用地。另因其非屬區域排水,故於水利局排水溝興建完竣後,由公所維護管理。」 四、承蒙貴會對此議題之關心,本府至表感謝,尚請不吝指教。

一、104年9月7日府經區字第1040864959號函復。 二、依據103年8月18日「變更東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報告」會議結論(二):「東山工業區排水,依水利局規劃方案,利用東山小給7-1北側嘉南農田水利會施作排水溝,不另予變更為水利用地。另因其非屬區域排水,故於水利局排水溝興建完竣後,由公所維護管理。」 三、洽水利局承辦單位,本案總工程費(含土地徵收)共3746萬,施作長度包含小給7-1及其餘延伸段共計2080公尺,礙於土地尚未取得、經費拮据,且經評估較無急迫性,爰尚未進行更新改善。後續本府水利局將持續爭取預算進行排水設施改善。 四、依104年度「經濟部工業局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開發工業區更新示範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略以:「都市計畫工業區主要計畫書圖發布實施達十五年以上且生產營運中之設廠面積達該工業區總面積之百分之五十以上。…」,因本工業區廠商設廠面積未達該工業區總面積之百分之五十以上,尚不符該補助計畫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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