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10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文正
- 連署人
- 李中岑、陳怡珍、蔡玉枝、曾王雅雲
- 案由
- 建請划船委員會訓練場地遷移至遠洋漁港。
- 說明
一、划船運動屢獲佳績揚名全國,替臺南爭取至高榮譽。
二、目前划船委員會設置地點位於臺南運河公園,是原划龍船比賽司令台底下,設備老舊且影響運河整體景觀,又受限於運河航道狹窄彎曲,不利訓練。
三、實有必要整體規劃訓練場地。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8/0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8/2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8/29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5995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9月11日以府教體處總字第1060940592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划船委員會訓練場地遷移至遠洋漁港」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划船委員會訓練場地(水上運動訓練中心)目前位址係於臺南市安平區建平17街406號。本府教育局(體育處)考量建物使用安全,將於本(106)年辦理旨揭場地結構補強工程,已於106年9月4日上網公開招標,針對場地整體結構現況損壞進行修復、看臺進行防水工程、建築物修繕及環境改善工程,期盼帶給選手更優良舒適之運動訓練環境。 二、考量遠洋漁港位屬漁港水域,係供漁船出入、停泊及安全維護、管理、漁獲物拍賣及輔助漁港功能之必要設施場所,基於安全及漁港管理考量,不宜作為划船訓練之用。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