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依婷周嘉韋朱正軒 
連署人
李宗翰謝舒凡 
案由
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可於數分鐘測試是否有毒品反應;近來毒駕頻傳,建請市府盤點各單位快篩試劑數量及期限,遏止毒駕歪風,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說明
  1. 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可檢測依托咪酯類、苯二氮平類、甲基安非他命、鴉片類等,數分鐘即可測試是否有毒品反應。
  2. 近來毒駕頻傳,造成民眾生命財產損失,建請市府盤點各單位快篩試劑數量及期限,遏止毒駕歪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1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5000485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可於數分鐘測試是否有毒品反應;近來毒駕頻傳,建請市府盤點各單位快篩試劑數量及期限,遏止毒駕歪 「風,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案,敬答復如下: 一、本府警察局採購之「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可檢測第一級毒品 「鴉片類(含海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依托味酯類」、「大麻」、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甲基甲基卡西酮 (俗稱喵喵)」及「苯二氮平類」等7種毒品,6至8分鐘內即可測試有無毒品反應。 二、本府警察局115年上半年度採購「唾液毒品快篩試劑」3,845劑 (使用期限至117年3月),已依各分局轄區狀況及使用數量配發各單位使用:統計至同年6月11日止,各分局、大隊、隊庫存量計3,355劑,如下表:(詳見夾檔附件) 本府警察局每季調查各分局、大隊、隊「唾液毒品快篩試劑」 之餘量及使用量,並建立試劑「安全庫存量」通報機制;安全存量不足時,由偵查隊隊長陳報刑事警察大隊毒品查緝中心, 以即時提供或調配試劑因應,滿足各分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