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4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呂維胤、沈家鳳
- 連署人
- 蔡蘇秋金、蔡筱薇、李宗翰、林志展
- 案由
- 市府辦理大型展演活動時應積極邀請台南在地音樂人,創造表演機會,提升台南在地音樂人能見度。
- 說明
1.台南不僅是台灣首府、一座文化古都,更是許多歌壇上發光發熱歌星的發跡地,從古至今台南已誕生了多位知名歌手及音樂人才;然有諸多優秀歌手卻未被善加推廣,缺乏表演舞台,甚至不被台南市民所認識。
2.市府應積極協助台南在地歌手推廣、創造表演舞台,日後辦理市府各大活動時也應優先邀請台南在地音樂人,提升台南在地音樂人能見度,凝聚台南人向心力。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11/26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12/0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12/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11607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31日府文藝字第1091581865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市府辦理大型展演活動時應積極邀請台南在地音樂人,創造表演機會,提升台南在地音樂人能見度。」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局透過每年度策劃之活動如南瀛國際民俗藝術節、街頭藝術節、國際音樂節等,亦或是扮演協辦的角色,扶植廠商辦理的小型音樂祭,如浪人祭等,均不遺餘力的邀請臺南在地音樂人共襄盛舉,並辦理「臺南Sing時代之歌」原創音樂競賽,主要以「臺南」的人文、地景、情感、故事、生活、歷史、記憶之任何原創音樂題材,發揮文學與音樂跨界的流行新創歌曲。 二、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臺南市街頭藝人的持證量及管理辦法均為其他縣市仿傚之對象,除了協助臺南音樂人可以有更多演出的方式及場域,隨著明年街頭藝人網站的更新上線,更希望提供廠商完整並多元化的街頭藝人名單,讓在地活動可以更加緊密的與本局藝文人才資源庫做縝密結合。 三、除了街頭藝人,本局更有長年扶植之傑出演藝團隊名單,雖非全然為音樂主軸之表演藝術類別,但集結跨領域之表演藝術人才,更為各項大型演出時的首要考量邀約團隊,使音樂人才可以在更多面向的發展及成長。 四、此外,本局亦將更積極廣納大眾及專業領域之專家的意見,收集臺南在地音樂人及各族群之市場動態,納入日後演出之考量。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