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2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莊玉珠、杜素吟
- 連署人
- 曾培雅、蔡玉枝
- 案由
- 建請市府交通局儘速今年度編列預算開闢「南區S17停車場用地」,以利於周遭交通路網、紓解車潮,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 說明
一、本會保安委員會於106年6月1日會勘於此地,因S17停車場用地相鄰案地S47區塊為公園用地,該公園用地已徵收完成;周邊道路SE-41-15M計畫道路應一併開闢,連貫周遭交通路網,紓解車潮,以利於社區居民出入,提昇居民生活品質。
二、由於S17停車場用地緊鄰公兒S47公園用地,因無停車場用地將來會造成交通混亂問題,為社區闢造一鄰里休閒空間之處,建請市府交通局儘速今年度編列預算開闢停車場。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4/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6/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7/07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60004294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08.09府交停管字第1060752911號函復: 一、查本市南區都市計畫「停S17」停車場用地,面積約為0.13公頃,屬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目前尚未完成土地徵收。 二、囿於本府目前財源有限,本府交通局後續將視周邊公園、計畫道路徵收及開闢進度,並評估當地停車需求後,於適當年度編列預算徵收。
一、106年8月9日府交停管字第1060752911號函復。 二、查南區「停S17」停車場用地,面積約為0.13公頃,屬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目前尚未完成土地徵收。囿於本府目前財源有限,本府交通局後續將視周邊公園、計畫道路徵收及開闢進度,並評估當地停車需求後,於適當年度編列預算徵收。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