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陸美祈 
連署人
唐碧娥、吳通龍、蔡玉枝 
案由
建請市政府重視未領有身障手冊之行動不便者之工作權益,媒合提供妥適工作機會與就業管道。 
說明
現行法令「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之機會,促進其自立及發展。但醫療診斷上未達標準致未能領有身障手冊且行動上略有不便者之弱勢族群,尋求工作面試時屢遭碰壁,就業困難,請市政府加強關懷照顧。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598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