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7/03 
來文字號
府觀銷廣字第115102355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署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5-116年「台灣觀光100亮點捲動國旅方案」總經費400萬元(中央補助款200萬元、市配合款2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5年5月29日觀旅字第1155000905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6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400萬元(中央補助款200萬元、市配合款20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市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市115年6月30日第75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需依交通部觀光署規定於115年12月10日前上網公告程序,並申請部分核銷請領,以避免補助經費流失。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1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8/2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