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法規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 來文日期
- 2016/11/18
- 來文字號
- 府財字第1051176279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 連署人
- 案由
- 為「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八條、第七十二條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 說明
- 原臺南市政府稅務局與臺南市政府財政處於本(105)年7月1日合併為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爰將原自治條例述及財政處之處改為合併後之財政稅務局外,另配合其他法令修正予以酌修,俾利合併後市有財產管理之遵循依據,修正說明如下:
- 本案業經本府105年11月9日第27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檢附「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含總說明及對照表)乙份。
- 辦法
- 敬請貴會審議。
- 一讀日期
- 2016/10/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12/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1/03
- 發文字號
- 南議法規字第 1050009000號
- 執行情形
-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規定於106年1月23日以府財產字第1060090962號函報請內政部轉行政院備查。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