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秀珠 
連署人
陳文賢、蔡淑惠、林宜瑾、唐碧娥、曾王雅雲、陳特清、李退之、林美燕、梁順發、郭信良、邱莉莉、林慶鎮、蔡育輝、蔡玉枝、洪玉鳳、林燕祝、黃麗招、蔡秋蘭、王錦德、莊玉珠、蔡蘇秋金、陳進益、謝財旺、杜素吟、郭國文、Kumu Hacyo谷暮.哈就、侯澄財、王峻潭、賴惠員、李文正、陳文科 
案由
反對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擴廠計畫之…新設鍍鋅廠及增設廢酸回收再生系統於官田區南廍里之特定農業區內。建請市府就環保法規與土地使用分區法規嚴加審議。 
說明

一、農民雖是弱勢團體,看起來微不足道,卻是台灣人民糧食生產的最大貢獻者。當農地遇上鋼鐵與重度污染源,當地居民、農民、養殖漁民、菱農等的未來在哪裡?該如何去捍衛?

二、農地不能進口,尤其該區域已是嘉南平原最後一塊淨土,絕不容許污染業進駐。

三、在特定農業區內自設一個自用工業區,並在其內新設鍍鋅廠及廢酸回收再生系統等污染源頭,一旦受到鋼鐵鍍鋅污染就無法回復,然這些都是在地居民賴以生存的根基,絕不允許被破壞及污染。

四、讓工業到政府專為它們設置的專業工業區內,請還給農業一個生存的基地、及在地居民一個清淨的家園。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1.照案通過。 2.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應充分與地方溝通經地方民意同意。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2/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2/12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119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2.12.17府環企字第1021124558號函復: 一、依據貴會102年12月12日南議建設字第1020011190號函辦理。 二、旨揭決議案本府將於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嘉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工業區擴大編定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三次變更﹞」案時於會議中報告,並另函要求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加強與當地居民之溝通。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2.12.23府環企字第1021156949號函復: 依據臺南市議會102年12月12日南議建設字第1020011190號函及本府102年12月17日府環企字第1021124558號函辦理。

1.本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103年1月13日第16次會議審查「嘉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工業區擴大編定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三次變更)」,決議不通過。 2.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及第17條規定,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需依原環評書件內容進行開發,不得增設廢酸回收再生系統及變更退火處理設備。﹝依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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