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蔡淑惠、林燕祝、張世賢、李中岑、王家貞、李鎮國、尤榮智、李文俊、曾培雅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將棕支線(棕幹線、棕1、棕3)公車於鹽水地政事務所前的站牌,向原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鹽水分隊廳舍方向遷移,並設置候車亭。 
說明

一、棕支線公車站牌設於鹽水地政門口左側,惟因鄰近大型變電箱,致民眾候車時必須向馬路側靠近,始能目視公車狀況,尤以附近鹽水國中下課時,多數學生排隊通勤,益增危險性。

二、許多年長者常搭乘棕支線公車往返鹽水區多家診所看診,惟上述站牌並無候車亭設置,候車時必須遭受風吹日曬,且無座椅可供休息,不利於高齡者候車。

三、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鹽水分隊已遷移至治水路,則上述站牌應可移向廳舍方向,並設候車亭,以利民眾候車及確保安全性。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4/2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4/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5/03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8000360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5月15日府交公運字第1080563348號函復: 一、有關建議「鹽水地政事務所」(南向)站位設置候車亭乙案,本府交通局業於 108年 4月 11 日邀集相關單位現勘,決議於鹽水地政事務所左側圍牆前設置甲式候車亭乙座。 二、為確認候車亭設置邊界,由交通局所屬公共運輸處代為申請土地鑑界並取得鹽水地政事務所同意後施作,預計108 年7 月底前完成遷移。

本案經市府108年8月14日府交公運字第1080921290號函復: 一、有關建議「鹽水地政事務所」南向站位設置候車亭乙案,本府交通局業於108年4月11日邀集相關單位現勘,決議於鹽水地政事務所左側圍牆前設置甲式候車亭乙座 。 二、前述候車亭已於108年7月底建置完成。

本案經 108年4月11日邀集相關單位現勘,決議於鹽水地政事務所左側圍牆前設置甲式候車亭乙座,並已於108年7月31日完成設置。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