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
- 建請體育處針對婦女、親子等對象舉辦相關體育活動。
-
說明
- 本席建議市府舉辦「運動女孩日」、「親子迷你棒球」等活動,讓婦女及小朋友們都能夠接觸體育活動,全面提升市民的健康。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20日府教體處全字第1101506595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體育處針對婦女、親子等對象舉辦相關體育活動。」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透過每年辦理運動 i 臺灣計畫,透過多元化體育活動,吸引民眾參與運動,培養規律運動習慣,110 年運動 i 臺灣計畫推廣婦女及親子活動,說明如下:
(一)「漾青春、漾活力」: 鼓勵女性正確的運動,規劃多元且連續性課程,包含拳擊有氧、健康操、有氧 舞蹈等,110 年參與人次達 3,600 人次。
(二)「運動女子好健康」:提供體育專業指導與服務, 培育女性積極參與運動,包含基礎能力與功能性活 動、女性職場運動、女性核心課程等,110 年參與 人次達 2,000 人次。
(三)「運動熱區臺南 i 跑站」: 由專業運動教練每周在 永華田徑場安排跑步體驗課程,並在假日辦理親子 運動會,鼓勵闔家參與體育活動。110 年參與人次 達 7,800 人次。
(四)「運動嘉年華」: 110 年 10 月 24 日於永華體育園 區舉辦,設置多項體育體驗攤位及展演活動供親子 體驗多元運動種類,包含自由車飛輪、射箭、划船 等運動體驗項目,計有 2,000 人次參與。
二、未來將結合「臺灣女孩日」等活動,辦理相關女性運 動主題活動,鼓勵女性參與運動,另為鼓勵民眾親子 參與並養成規律運動習慣,預計於 111 年 4 月份辦理 幼兒運動會,以親子趣味運動遊戲為主軸,以親子互 動方式共同完成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