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11/10/21 
來文字號
府農港字第100081319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連署人
 
案由
擬制定「臺南市漁筏監理自治條例」(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本府100年1月10日府法制字第1000007675號函發「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自治法規新訂及整併作業計畫」辦理。
  2. 原臺南(縣)市各自制定有「臺南(縣)市漁筏監理自治條例」,因應縣市合併升格及考量原兩縣市條例之差異,經重新檢討制定「臺南市漁筏監理自治條例」,以掌握本市漁業強度,作為漁業及漁港管理之依循,並符縣市合併後本市漁筏監理之需求。
  3. 本案業經本府100年10月20日第4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在案,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惠予審議。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1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12/28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00011663號 
執行情形
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規定於101年1月19日(府農港字第1010073363號)函送行政院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中。俟中央核定後,即可公告施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