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0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8/04/13
- 來文字號
- 府文資處字第1070429840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
- 連署人
- 案由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本市辦理「國定古蹟原臺南水道水源地區再利用工程」經費新臺幣6,0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4,200萬元、市配合款1,8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4,4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080萬元、市配合款1,320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編列總預算後再予以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7年2月26日文資蹟字第1073002103號函。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及第6款之墊付支用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核定總經費新臺幣6,000萬元(中央補助款4,200萬元、市配合款1,800萬元);本市已編列預算1,600萬元(中央補助款1,120萬元、市配合款480萬元),為爭取執行時效,擬先行墊付4,4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080萬元、市配合款1,320萬元),以辦理相關作業,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編列總預算後再予以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04月12日第33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編列總預算後再予以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03/07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05/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06/04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3735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