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4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周嘉韋 
連署人
邱昭勝、黃麗招、蔡蘇秋金 
案由
建請市政府推動「類家庭」安置,照顧弱勢兒少。 
說明
  1. 新北市參考香港兒童之家的模式,從106年起開辦「類家庭」,是在既有的安置機構和寄養家庭之外,一個創新的照顧模式,運用社會住宅開辦「類家庭」的新型安置模式,提供遭逢變故或家暴受虐的孩子24小時的周全照顧,在社區中穩定生活。「類家庭」是介於寄養家庭和安置機構之間,兼具寄養家庭的溫暖及安置機構人力支援兩項優點。
  2. 台南近期推動新建社宅,建請市政府可考慮與相關機構合作訓練入住者,在社宅中推動「類家庭」,讓孩子們獲得更好的照顧。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6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5618號 
執行情形
一、依兒少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兒少安置原則應以適當之親屬、重要第三人、合格之寄養家庭,安置機構為最後選項。 二、有關弱勢兒少安置,以兒少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爰本市積極拓展替代式照顧資源,目前現有之家庭式照顧資源為親屬家庭14戶、寄養家庭78戶、居家托育保母人員22名及團體家庭1處,至多可收托147名兒少;另轄內兒少安置機構共有3家及1處緊急短期安置庇護家園,可收托134名兒少,安置床位數總計281床。本市已設置上開多元之家外安置資源,含家庭式與機構式類型,機構式服務亦朝向家庭式之溫馨管理模式,讓安置兒少獲得有品質的照顧,並依實際需要適時提供安置處所。 三、截至112年6月底,本市安置兒少計216名,為持續佈建安置資源,將善用親屬家庭並積極爭取適當場域建置團體家庭,並持續輔導兒少安置機構提供小規模家庭式的照顧環境,兼顧兒少隱私並提升生活品質,以陸續完備本市之替代式照顧資源。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