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03/14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1016922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連署人
 
案由
為辦理內政部101年度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及修繕補助計畫核定經費8,275,000元(含內政部補助5,520,000元,市府自籌2,755,000元)乙案,謹請貴會惠予審議同意墊付,並於101年度辦理追加預算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1年1月31日內授中民字第101573009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及第六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內政部101年補助本市7處里活動中心興建、內部設施改善及修繕經費5,520,000元,市府自籌2,755,000元,合計8,275,000元。為利時效,報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並於101年度追加預算轉正。

四、本案業經101年3月7日第58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1年度辦理追加預算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3/29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4/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10010316號 
執行情形
有關內政部101年度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及修繕補助計畫核定補助經費追加預算轉正案,本案業經臺南市議會101年8月17日南議財經字第1010010916號函同意辦理追加預算在案,並函請各區公所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