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周嘉韋、邱昭勝、沈家鳳、黃麗招 
案由
建請市政府研議補助公寓大廈「提升消防安全設備」費用,杜絕集合住宅火警。 
說明
  1. 2021年高雄城中城大火後,老舊公寓大廈未設置管理委員會者引發關注,市政府輔導老舊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成效良好。然公寓大廈管理不易,若無長期良好運作,難以籌措資金改善社區環境。
  2. 高雄市於111年實施「高雄市政府協助老舊公寓大廈改善消防安全設備貸款及利息補貼實施要點」,維護市民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市政府責無旁貸,考量本市部分老舊大樓經費短絀,建請市政府積極規劃消防設備改善補助或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全力協助與落實保障市民公共安全,亦提升對於社區參與管理委員會之誘因。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7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1151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研議補助公寓大廈提升消防安全設備費用,杜絕集合住宅火警 」案,敬答復如下: 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3項規定: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若涉及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持、公共消防滅火器材之維護、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之修繕,其費用政府得視情況予以補助,補助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二、本府工務局訂定112年度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於本年度3月1日至4月30日止受理申請;今年總預算為新台幣500萬元,補助對象為領有使用執照滿5年,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主管機關報備登記在案之公寓大廈。同一公寓大廈補助額度為總維護修繕費用之45%,視戶數規模補助上限為5至15萬元,補助類別包含:(一)公共環境清潔衛生維持(二)公共消防滅火器材維護(三)公共通道及溝渠修繕(四)外牆磁磚或裝飾材修繕,其中公共消防滅火器材維護類別項目包含: 1、滅火器 2、防火門修繕 3、室內消防栓設備 4、警報設備 5、避難引導燈具 三、本案工務局補助費用:111年度編列新台幣200萬元,112年度編列新台幣500萬元,明(113)年度編列新台幣1,000萬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