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國文
- 案由
- 修正「臺南市議會程序委員設置辦法」第二條草案,敬請審議。
- 說明
一、程序委員會職掌大會議事日程之審訂及議案順序之排定,目的在檢視提案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符合規定。
二、查全國各地方議會程序委員會設置辦法,除高雄市、桃園市及嘉義市外,皆由議長、副議長及各種委員會推派代表組成程序委員會;由各種委員會推派代表擔任程序委員,可預先將各種委員會之意見充分於程序委員會中討論,達到事前減少爭紛、加速議事效率之目的。
- 辦法
一、修正內容如附表。
二、提請大會同意後報請行政院備查,並函知市政府。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5/08/28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送大會討論。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5/11/05
- 大會決議
- 一、本案涉及本會內規修改,列入紀錄研議。 二、 請依據相關議事規則提案,並送交程序委員會討論審查。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5/11/13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40007596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