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3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陳秋萍
- 連署人
- 陳碧玉、陳怡珍、蔡旺詮、蔡育輝
- 案由
- 建請加速永康區等人口稠密地區之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建設。
- 說明
- 永康區110年人口數(234,624人)、戶數(88,763戶)及0-14歲幼年人口數(30,642人)等統計數據均為全市第一。
- 為強化社會安全網的實施,全市已設置12處社福中心,永康區的社福中心卻設置於活動中心樓上,空間有限,影響民眾辨識度及使用性,更有可能排擠里民的空間使用,無法發揮社會福利服務的功能。
- 辦法
- 社會福利強調近便性及即時性的服務,除了提供弱勢家庭的關懷之外,更要能提供各項長照、托嬰、身障的各項資訊與資源,達到溫暖友善的服務。
- 永康密集發展區之公有土地稀少,建請社會局可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以永康物轉專區重劃取得之公園用地(公12),評估優先興建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建構小型社會局的服務模式,含括社福中心、托嬰中心、照管中心分站等具社工專業、福利服務及綜合設施。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9/28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10/0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10/13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11812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1年11月1日1110020039號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10月31日府社工字第1111407536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加速永康區等人口稠密地區之綜合社會福利服 務中心建設。」案,敬答覆如下: 1、本府社會局已於 111 年 8 月提報都發局「永康區康橋段 40、40-1 地號」地基興辦社會住宅布建社會福利中心設施 150 坪。 2、需求包含:辦公空間(18 人)、諮商室 2 間、多功能教室 1 間、會議室 1 間、親子廚房、兒童遊戲及閱讀區、集哺乳室 1 間、性別友善廁所 2 間、親子廁所 1 間及實物銀行。 3、未來開始營運後得擴充民眾使用空間且就近提供在地化、立即性及完整性福利服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