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邱莉莉、蔡旺詮 
案由
玉井區玉井青果集貨場(二手攤販及冷熱飲攤)管理問題,與玉井青果集貨場用地變更等事宜乙案。 
說明

1、有關玉井青果集貨場(二手攤販及冷熱飲攤)管理問題,請市府市場處支援協助如何訂定管理辦法。

2、本案依據台南市政府106年9月5日府都規1060910296號函對第2屆第10次臨時會決議案(公務第1號案)之書面答覆:本案前經106年4月6日由前吳副秘書長主持會議研商玉井青果市場事宜,依市府106年5月22日府水行字第1060529121號書函,請農業局即刻啟動果菜市場用地合法化程序(含都市計畫變更),俟接獲農業局檢送變更書圖,市府都發局將配合儘速辦理法定程序。

3、惟協調會後至今農業局尚未啟動,顯有怠惰之實;請市府農業局儘速辦理,並請秘書長責成內部列管案件。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2/05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6000862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12.28府農銷字第1061298057號函復: 本府就「玉井區玉井青果集貨場(二手攤販及冷熱飲攤)管理問題,與玉井青果集貨場用地變更等事宜乙案」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玉井區玉井青果集貨場(二手攤販及冷熱飲攤)管理問題乙節,原二手販攤及冷熱飲攤管理單位為玉井區公所,於104年起由該公所委託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代為管理,租金及其他相關收入,由農產運銷公司代收並交由公所辦理繳庫。水電費原由農產運銷公司支付,107年度改由玉井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考量玉井青果集貨場農產交易已於102年6月15日起納入農產運銷公司經營管理,每年平均約有1800萬元收入,二手販攤及冷熱飲攤非屬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範疇,目前已由玉井公所委託農產運銷公司代為管理。 二、玉井青果集貨場用地變更事宜乙節,因青果市場使用分區,含有「停車場用地」、「溝渠用地」及「機關用地」,擬變更為「市場用地」,需考量整體玉井區觀光發展需要,另擇鄰近範圍內土地變更為停車場用地。本案於12月5日由本府秘書長召開現勘,考量農產運銷公司玉井場現有使用範圍,皆無適合變更為停車場用地,決議請都發局協助交通局於鄰近地區擇適合範圍變更為停車場用地。

一、106年12月28日府農銷字第1061298057號函復。 二、本府農業局將以公開招標方式由徵求顧問公司辦理該市場土地使用分區個案變更。目前辦理本案個案變更法源之呈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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