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2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李中岑、林志聰 
案由
建請東區圍下里「司法新村」(青年路450號)棄置空屋拆除,活化應用案。 
說明

一、司法新村眷舍已全部搬出,現已人去樓空,本席建請市府協調國有財產局拆除,避免病媒蚊孳生,也避免成為治安死角。

二、建請眷舍拆除後,可規劃為公共停車場,以利附近民眾解決停車問題。

三、若短期無法拆除,建請市府可專案企劃,邀請藝術作者進駐眷舍執行裝置藝術,規劃一小品景點。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1/04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5000930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01.23府交停管字第1060078259號函: 一、查案地(東區育樂段1202-1、1182-1等2筆地號)係位於本市東區青年路與勝利路交叉口附近,係屬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之住宅區,面積為3,363平方公尺。 二、次查為加速推動本市社會住宅,本府都市發展局業將「司法新村」納入105年臺南市閒置公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評估規劃案辦理作業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