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3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蔡育輝鄭佳欣 
案由
爭取台南文化中心整體翻修。 
說明

台南文化中心為台南文化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但落成使用至今將近40年,現況面臨硬體設備老舊、展演空間長期不足、消防法規更新及空間使用安全及適法性皆待改善,可說是急需改善。

建請市府針對文化中心提出升級整建規劃,包含建築設施升級丶外牆裝修更新和空間改善等項目,持續為市民朋友提供豐富多元的藝術體驗。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7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1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4000598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爭取台南文化中心整體翻修」案,敬答覆如下: 一、113年為臺南文化中心40周年且適逢臺南400,在本府積極爭取文化部補助經費支持下,將透過整體空間機能調整改善,為臺南文化中心重新賦予發展新契機,解決現況空間長期不足及地下室防空避難空間適法性問題,同時提升場館整體安全與美觀,以期能更全面地滿足藝文界及廣大市民朋友對藝文場館使用的期待,規劃項目主要包含: (一)新建圖書創客空間及辦公室。 (二)原生劇場及文物陳列館整修。 (三)演藝廳擴建:擴建大廳、地下停車場、後舞台化妝室及廁所,老舊設備汰換升級。 (四)增設 E5 立體停車場展覽中心。 (五)整體外牆防漏、外觀更新及建物安全改善。 二、目前成果或進度: (一)本案於112年8月30日提送文化部爭取前瞻3.0版工程補助款(總計畫5億:中央3.5+市配款1.5),經文化部113年4月16日核定先予補助經費1億6,555萬1,000元;剩餘1億8,444萬9,000元補助款之修正計畫已分別於114年2月20日、114年7月3日提送文化部審查核定中,將依最終核定額度內辦理後續工程。 (二)第一期工程(圖書創客空間及辦公室新建工程)已於113年4月8日開工,目前已完成結構體工程,刻正執行水電、消防配管、室內裝修作業,預定115年3月以前完工,以接續開展後期工程。 (三)第二期工程(原生劇場及文物陳列館暨全區電力與空調系統設備整建)已完成細部設計,預計114年7月底上網發包。 (四)第三期工程(演藝廳增建暨周邊景觀改善)尚在細部設計中,預計115年中完成發包。 (五)為避免同時三館舍全面休館影響藝文活動,原生劇場、文物陳列館暫定於114年12月中(館慶後)開始休館進行整建;演藝廳則預計在第二期工程完工後,於115年10月底開始休館進行增建工程,以利營運單位彈性安排展演檔期。 (六)本計畫另同步辦理附屬立體停車場一、二樓展覽空間室內裝修,以應對當代藝術之多變化、彈性化、立體化展覽之需求,本案已於114年5月5日開工,預計於114年底前完工,屆時將可接續文化中心休館期間之展覽需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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