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6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翰 
連署人
呂維胤、陳碧玉、邱莉莉、沈震東、鄭佳欣、郭鴻儀、蔡筱薇、劉米山、Kumu Hacyo谷暮.哈就、謝財旺、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建請環保局研擬將微型感測器結合無人機之方案。 
說明

一、目前台南全區雖然裝有微型感測器,但感測器偵測到空汙指數超標或傾倒廢棄物違法案件遭通報後,稽查人員從局處趕至通報廢棄物傾倒現場往往舟車勞頓、耗時冗長,甚至到達現場後違法業者也早已離開,造成取締違法效率不佳。

二、基於提升效率或是顧及稽查人員趕赴現場之安全問題,請環保局研擬將微型感測器結合遠端操控無人機之方案(例如:可以設定警示標準,倘若空汙指數超標無人機便即刻起飛,到達現場進行查驗或拍攝),以利取締違法傾倒廢棄物之業者。

 
辦法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7/0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7/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7/14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0584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9年7月31日府環空字第1090854940號函復如下: 本府就「建請環保局研擬將微型感測器結合無人機之方案」案,敬答覆如下: 一、 依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規定,尚有受限操作人視距規定最大不得超過半徑900公尺,故目前技術上及法規上無人機無法自動出勤,仍須搭配有證照的飛手。 二、 目前本府環境保護局無人機使用於輔助一般稽查人員視角無法觀察到時之污染面向取證,例如工廠之粒狀污染物排放、大面積裸露地逸散情形等,惟仍須搭配稽查人員出勤作業。未來法規放寬後,將參採研擬微感器結合無人機之應用方案。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