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5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案由
建請臺南市議會提高手語翻譯員待遇、增聘足額人員,以保障手語翻譯品質,維護公民政治參與權利。 
說明
  1. 為保障不同生理或健康狀態的市民/公民皆能參與市政,業於2019年8月銜名提具《民政委員會議員提案第28號案》,建請議會即時轉播增設手語轉播。議會亦於同年9月起,「於議員市政總質詢(含自由發言)提供手語翻譯服務暨實況轉播,以保障聽障者社會參與權利及知之權益」。
  2. 復於2020年5月進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及紓困振興措施專案報告」時,鑑於攸關全體公眾健康卻無同時保障聽障者權利的情形,本席以臨時動議提出於議會日後進行「專案報告」議程時應有手語同步翻譯。是項提案亦獲議會採納改善,合先敘明。
  3. 惟於需求手語翻譯場合增加,會議時長且發言者語言類種、語速相異、討論議題專業性高,議程進行雖有每小時休息十分鐘之默契(且常因與會者時間要求而縮短休息時間),但需要高度專注集中之手語翻譯員卻僅以每小時1,600元之對待給付,且單日議程僅能委請一名翻譯員,對於翻譯品質恐力有未怠。
  4. 以中選會舉辦電視政見發表會為例,每選區場次日則以每小時2,000元之待遇,且委有2名手語翻譯員,於各政見發表者輪替時輪流上場手譯,確保高度集中力與翻譯品質,殊為適例。
  5. 建請臺南市議會提高手語翻譯員之委任待遇,遇長時間議程,亦建請宜委2人以上翻譯員輪替,以確保手譯品質,保障聽障者社會參與權利及知之權益。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12/21 
審查意見
請議會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2/2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2/2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20994號 
執行情形
本案擬參酌中央及其他五都之手語翻譯待遇與人員配置情形,審慎考量翻譯員從事長時間性及高度專業性翻譯之辛勞,研議適當之調整幅度;惟本案112年度預算編列業經通過並執行,爰擬自113年度手語採購案之預算及契約內容進行調整。承蒙議席關心議政熱忱,併予致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