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5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許又仁
- 連署人
- 周麗津、陳碧玉、陳秋萍、周奕齊、陳昆和、蔡秋蘭、林阳乙
- 案由
- 未登記工廠位於農產業群聚地區不得申請納管,為避免業主及其雇員造成損失,建請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除依工廠輔導法成立之輔導團,另成立專案小組協助無法納管之工廠遷廠尋址等相關事宜。
-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9年5月25日經授中字第10931300900號函說明位於農產群聚地區之經補辦低汙染臨時登記之工廠得申請特定工廠登記;惟既有未登記工廠在農產業群聚地區依法仍不得申請納管。
二、未避免造成位於農產業群聚區之未登記工廠業主嚴重損失、雇員失業等問題,市府應協助辦理遷廠尋址等相關事宜。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7/02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7/0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7/14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05807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9年8月3日府經工商字第1090890270號函復如下:
本府就「未登記工廠位於農產業群聚地區不得申請納管,為避免業主及其雇員造成損失,建請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除依工廠輔導法成立之輔導團,另成立專案小組協助無法納管之工廠遷廠尋址等相關事宜」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有關「未登記工廠位於農產業群聚地區不得申請納管」本府已於109年 7 月 9 日函文陳請經濟部能體察民意重新檢討修正。
二、本府委託專業輔導團-長榮大學,其工作除輔導未登記工廠辦理納管、特定工廠登記外,亦包括輔導業者辦理轉型、遷廠。此外,經濟發展局亦設有閒置工業用地媒合機制,並已將資料提供輔導團,且閒置用地資訊均持續更新,對於無法申請納管廠商有遷廠尋址需求,經濟發展局將依廠商需求主動協助媒合。
三、承蒙貴會議席對於經濟發展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