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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新建公共化幼兒園,工程多由所屬學校辦理,承辦人員未具工程專業及經驗,建請教育局研擬改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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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新建公共化幼兒園,工程多由所屬學校辦理,承辦人員未具工程專業及經驗,建請教育局研擬改善辦法」案,答覆如下:
一、為推動新建公共化幼兒園案,教育局已公開招聘4名工程相關科系或具工程經驗之約用人員,協助各園處理專設幼兒園新建工程進行。
二、為提升工程執行品質,本府教育局研擬各項改善措如下:
(一)擬訂招標文件範本,協助履約管理相關事宜。
(二)教育局置有技正及技士等人員,提供專業工程諮詢管道並協助工程書圖審查。
(三)組成總務諮詢輔導團,適時支援並解決各校採購面臨之問題。
(四)邀集專家學者於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階段;外聘專家學者就相關書圖進行審查,專業審核確保規劃設計書圖之安全性及正確性。
(五)定期辦理工程督導,並配合本府工務局進行無預警之工程查核,透過實地勘查及抽查,提升工程品質。
三、本案積極向教育部爭取追加預算,並由雲林科技大學專案團隊審查通過,獲中央核定追加經費,滿足各園工程預算需求,俾工程順利發包執行。
四、另對於工程經費達一定規模以上之個案或任務型工程計畫,如新建校工程或重建工程,為利計畫執行,考量行政人力不足,以組成籌備處或委由專案工程管理團隊方式辦理,必要時增聘約用工程相關科系或具工程經驗為優先資格考量,以符合實際工程現場所需,有效提升經費執行率及工程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