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沈家鳳 
連署人
陳皇宇、陳秋宏、林依婷、蔡蘇秋金、謝舒凡 
案由
新建公共化幼兒園,工程多由所屬學校辦理,承辦人員未具工程專業及經驗,建請教育局研擬改善辦法。 
說明
  1. 新建公共化幼兒園,工程多由所屬學校辦理,承辦人員未具工程專業及經驗,設計審查未臻完善,不利工程品質及計畫。
  2. 截至111年底,臺南獲得核定補助19所幼兒園,但多個工程經重新檢討後追加經費,總經費由12億2,794萬元增加至15億2,564萬元。
  3. 除了水萍塭公園非營利幼兒園配合停車場新建工程增設多目標建築使用,委託工務局代辦外,其他18所均由各校自行處理,但承辦人員均多為教師兼任,未具備充足之工程專業及辦理經驗,導致設計審查未臻完善,不利工程品質及計畫。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82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新建公共化幼兒園,工程多由所屬學校辦理,承辦人員未具工程專業及經驗,建請教育局研擬改善辦法」案,答覆如下: 一、為推動新建公共化幼兒園案,教育局已公開招聘4名工程相關科系或具工程經驗之約用人員,協助各園處理專設幼兒園新建工程進行。 二、為提升工程執行品質,本府教育局研擬各項改善措如下: (一)擬訂招標文件範本,協助履約管理相關事宜。 (二)教育局置有技正及技士等人員,提供專業工程諮詢管道並協助工程書圖審查。 (三)組成總務諮詢輔導團,適時支援並解決各校採購面臨之問題。 (四)邀集專家學者於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階段;外聘專家學者就相關書圖進行審查,專業審核確保規劃設計書圖之安全性及正確性。 (五)定期辦理工程督導,並配合本府工務局進行無預警之工程查核,透過實地勘查及抽查,提升工程品質。 三、本案積極向教育部爭取追加預算,並由雲林科技大學專案團隊審查通過,獲中央核定追加經費,滿足各園工程預算需求,俾工程順利發包執行。 四、另對於工程經費達一定規模以上之個案或任務型工程計畫,如新建校工程或重建工程,為利計畫執行,考量行政人力不足,以組成籌備處或委由專案工程管理團隊方式辦理,必要時增聘約用工程相關科系或具工程經驗為優先資格考量,以符合實際工程現場所需,有效提升經費執行率及工程品質。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