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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王宣貿、蔡育輝、陳昆和、周奕齊、陳怡珍、陳秋萍、李啓維、周嘉韋、余柷青、陳皇宇、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蔡淑惠、周麗津、林冠維、朱正軒、楊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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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將鄰長「工作慰勞金」每年每人新台幣5000元,改為每月發放新台幣2000元交通津貼,實質慰勞鄰長之工作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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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市府近年來增加本市鄰長福利,109年度在原春節慰勞金新台幣(下同)1000元外,加發中秋慰勞金1000元;110年度市府預算編列,連同春節、中秋慰勞金,合併鄰長文康活動費用3000元,改發每年5000元的「工作慰勞金」,黃偉哲市長能從善如流、順應民意,實質慰勞鄰長之工作辛勞,相信對本市基層民政工作之精進將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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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2年7月17日1120006625號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將鄰長『工作慰勞金』每年每人新台幣5,000元,改為每月發放新台幣2,000元交通津貼,實質慰勞鄰長之工作辛勞」案,敬答覆如下:
一、 為感謝鄰長在地方的付出,本府自110年編列鄰長工作慰勞金每年5,000元,並於112年起由每年5,000元提高為6,000元,以供鄰長自行彈性運用。
二、 有關是否提高鄰長工作慰勞金將視市府財源再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