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5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吳禹寰、鄭佳欣、許又仁
- 連署人
- 蔡育輝、周奕齊、林易瑩、林美燕、周麗津、Ingay Tali穎艾達利
- 案由
- 基於縮短城鄉差距、促進教育機會均等,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協助南關線等行政區(仁德、歸仁、關廟、龍崎)設置藝術才能班。
-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第6條,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國民小學、國民中學設立當學年度藝術才能班之班級數,應分別以其前一學年度國民小學、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總班級數為限。但經專業評估因教育資源分配及教育階段銜接必要,得在該直轄市、縣(市)前一學年度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總班級數百分之三範圍內,增設班級數。
二、據市府教育局資料,109學年度本市藝術才能班概況為:
(一)國小:美術班6校6班、音樂班3校3班、2校2班。
(二)國中:美術班5校5班、音樂班6校7班、舞蹈班2校2班。
三、以108學年度國小二年級人數及國小六年級學生人數及班級數推估,110年度仍有增設藝術才能班空間。
四、目前仁德、歸仁、關廟、龍崎等行政區內國民中小學並無藝術才能班設置,為縮短城鄉差距、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培養區內藝術人才,請市府教育局協助區內國民中小學申請設置藝術才能班。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8/2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9/04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9/0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9/16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8170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9月29日府教特(二)字第1091151789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基於縮短城鄉差距、促進教育機會均等,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協助南關線等行政區(仁德、歸仁、關廟、龍崎)設置藝術才能班」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協助有意願申請設置藝術才能班之學校,業訂定「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申請設班審查及訪視實施計畫」,學校應於8月31日前函報申請計畫書及檢核表,由本府教育局組成審查及訪視小組委員,對申請學校進行審查及訪視。 二、至109年8月31日止,南關線計有國中1校申請設班。教育局後續將依教育部訂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就師資、課程、空間、設備及經費等項目進行審核具體設班計畫,申請結果預計於10月底前辦理完成,並函知學校是否通過設班審查,若通過則併納入12月公告之本市藝才班鑑定簡章,賡續辦理招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