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09/12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20782849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市「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項下「黃金海岸末端至二仁溪路線(臺17線)銜接水岸自行車道新建工程」等三案,總經費3,138萬5,714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197萬元整,市府配合款941萬5,714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總預算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2年8月7日臺教體署設(二)字第1020024258、1020024258A及1020024258B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即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局為辦理水岸自行車道建設,經教育部體育署「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審查同意補助「黃金海岸末端至二仁溪路線(臺17線)銜接水岸自行車道新建工程」等三件工程及規劃案。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補助原則』,本市財力分級為第三級,故教育部體育署補助70%計2,197萬元整,市府配合款30%計941萬5,714元整,總經費3,138萬5,714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8月28日第12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0/01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0/0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2001094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