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3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震東、邱莉莉、林志展、陳怡珍、郭清華、李偉智、Ingay Tali 穎艾達利、朱正軒、盧崑福、林美燕、蔡淑惠、蔡筱薇、李宗翰、李文俊、林冠維、李鎮國、黄肇輝、周麗津、李啓維、周嘉韋、郭信良、蔡秋蘭、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李宗霖、黃麗招、沈家鳳、蔡麗青、王宣貿 
連署人
 
案由
為實踐國家「人權立國」政策,支持「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宣言」譴責中共活摘暴行並宣導國人了解活摘器官真相。 
說明
  1. 背景說明:2021年9月聯合國大會召開期間,5個來自歐美亞洲的非政府組織,包括「醫生反對活摘器官組織(DAFOH)」、具有聯合國諮詢地位的歐洲「CAP信仰自由組織(CAPFreedomofConscience)」、日本「移植旅遊考量會(TTRA)」、韓國「器官移植倫理協會(KAEOT)」,以及台灣國際器官關懷協會(TAICOT)」聯合舉辦「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峰會」從9月17日到26日共計6場會議,19國38位專家與會,根據主辦單位統計,有數十萬人次在線上觀看該峰會。主辦單位並且在會議閉幕時發布「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宣言」又稱「反活摘之世界宣言」(UniversalDeclarationonCombatingandPreventingForceOrganHarvesting)。發起組織表示,「反活摘之世界宣言」是21世紀人類決心制止中共最邪惡的活摘器官暴行的一項最嚴肅的宣示文件;它建構在任何人、任何政權都不可剝奪的權利基礎上,揭櫫了人類賴以生存的普世價值的核心原則:包括人類尊嚴的不可侵犯,生命、身體及自由的基本保護,並且為打擊和制止嚴重侵犯人類生存價值的中共活摘器官暴行提出具體做法。
  2. 議會應支持「反活摘之世界宣言」協助推動刑事立法或修法之理由:
 
辦法
  1. 建請台南市政府週知民眾關於中共活摘人體器官暴行之真相。並宣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中禁止境外器官買賣之規定,呼籲民眾勿前往中國大陸從事非法之器官買賣及器官移植。
  2. 建請行政院法務部及衛福部依「反活摘之世界宣言」研擬禁活摘器官之立法或修法,刑事懲罰活摘人體器官罪行。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6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562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為實踐國家『人權立國』政策,支持『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之世界宣言』譴責中共活摘暴行並宣導國人了解活摘器官真相。」案,敬答覆如下: 一、議題說明: 1.《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於1987年制定之初即確立器官無償捐贈原則(第12條),針對仲介器官移植者或違反無償捐贈者處以刑責,具有醫事人員資格者,並得廢止醫事人員證書(104年修正第16條);此外,國人至境外施行器官移植回國接受後續治療者,應通報相關資料(104年增訂第10條第4項),違者處醫院、醫師或病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第16條之1第2項),透過強制登錄及禁止器官移植旅遊,杜絕器官移植買賣、器官移植旅遊等非法交易之弊端 。 2.為杜絕涉及器官買賣及器官移植旅遊之情事,建立器官移植制度之透明及可追溯性,確保國人境外移植之器官,係以無償且符合醫學倫理方式取得。104年於本條例第10條增訂第5項「前項接受移植後續治療之病人資料,中央主管機關應與全民健康保險用藥資料進行勾稽,以建立器官移植制度之透明及可追溯性,確保國人境外移植之器官,係以無償且符合醫學倫理方式取得。」。 二、本市回應及作為:

  1. 加強宣導以提高警覺性:
  2. 藉由新聞稿、網頁、跑馬燈、官方臉書帳號……等社群媒體提高公眾對器官販賣之認識及警覺。
  3. 提供資源:提供宣傳單和海報等,傳達器官捐贈的理念,同時支持「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
  4. 教育訓練: A.醫護人員:於醫護人員進行器官捐贈之教育訓練時,增加器官販賣的犯罪概念和影響。 B.弱勢社群:運用單張提醒相關注意事項,避免成為器官販賣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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