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5/19
- 來文字號
- 府地籍字第1050516143號函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核定補助本府辦理105年度「地籍清理實施計畫」,由中央補助新臺幣21萬9仟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5年1月26日台內地字第1051301215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內政部核定補助本府辦理105年度地籍清理實施計畫之經費為新臺幣282萬元整,供本府賡續依地籍清理條例辦理已公告清理土地之申報及申請登記,權利主體不明者等4類土地之代為標售與囑託登記國有作業,以及清理登記名義人無登載統一編號土地等工作之用。其中新臺幣260萬1仟元整已納入本府105年度預算辦理,另增加補助款新臺幣21萬9仟元整,未及納入105年度預算。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5月4日第24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市提11-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2016/04/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1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4472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