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2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9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2/18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11024225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本市「111年度臺南市辦理溪南區身心障礙者主動關懷服務暨資源整合管理服務方案」及「111年度臺南市辦理溪北區身心障礙者主動關懷服務暨資源整合管理服務方案」等2方案經費共計新臺幣138萬2,000元整(中央補助款130萬9,000元、市配合款7萬3,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0年11月9日社家企字第110056033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臺幣414萬4,000元(中央補助款392萬5,000元、市配合款21萬9,000元)。業於111年度公務預算編列276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261萬6,000元、市配合款14萬6,000元),餘138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130萬9,000元、市配合款7萬3,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1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0年12月13日第52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2/03/09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3/2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3/25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3/31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0263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