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9/01/31
- 來文字號
- 府水雨字第108012268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項下「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下水道及都市區其他排水」第1期—「臺南市永康區大灣抽水站第二期工程」工程總經費1億2,000萬元(中央補助款9,360萬元,地方配合款2,64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7年12月25日營署水字第1071362839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本局為改善永康區大灣排水上游文化路周邊低窪地區積淹水問題,遂依據「永康區大灣低地排水改善計畫」辦理興建大灣抽水站第一期(10cms)、第二期(12cms)工程,其中第一期工程業於107年11月23日竣工,第二期工程提報內政部營建署「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爭取補助,經核定總經費1億2,000萬元(中央補助款9,360萬元,地方配合款2,640萬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1月23日第37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2/1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一、修正說明三內容「第二期(12cms)工程」為「第二期(16cms)工程」。 二、修正後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2/2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3/08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1870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