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3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霖 
案由
建請市府積極向中央爭取「國家語言發展中心」籌備處設立於本市,展現台南市推動國家語言傳承、復振、發展之決心。 
說明
  1. 為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營造平等、友善的多元語言環境,行政院會去(2024)年通過文化部所擬之「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2. 依據草案,未來規劃成立「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作為推動國家語言保存、研究及交流之專責機構,促進語言文化的傳承、復振及永續發展。
  3. 建請市府積極向中央爭取「國家語言發展中心」籌備處設立於本市,展現台南市推動國家語言傳承、復振、發展之決心。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7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1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4000598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積極向中央爭取『國家語言發展中心』籌備處設立於本市,展現台南市推動國家語言傳承、復振、發展之決心。」案,敬答覆如下: 臺南是一個擁有豐富歷史文化和多元族群共存的城市,語言使用情況呈現多元的特性,除了臺灣華語之外,臺灣台語也普遍被使用,及部分臺灣客家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亦都擁有使用人口。然,除了臺灣華語外之國家語言皆面臨不同程度傳承危機,即便是許多臺南人日常重要溝通工具的臺灣台語,也面臨語言意識低落情況。 語言復振工作是刻不容緩之要務,本市致力推廣各在地語言不遺餘力,歷年皆辦理各樣型態之語言推廣活動、書籍刊物出版,以及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教學等,以提升民眾語言意識與使用頻率。若爭取「國家語言發展中心」籌備處設立於本市,將有助於落實語言生活化,提升年輕人使用機會,更可以深入推動本市耆老及專業人士訪談、保留語料,強化本市語言能量,甚至與世界各國語言組織進行交流與合作。因此本府將積極協助找尋籌備處可行設址地點,如高鐵台南站周邊空地等,溪北地區倘有合適地點亦將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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