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16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6/08/17
- 來文字號
- 府環廢字第1151256180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連署人
- 案由
- 有關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補助本市「116年度源頭減量及強化分類回收補助計畫」經費新臺幣875萬元整(中央補助款785萬元,市配合款9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5年7月31日環循會字第1156116616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 本案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補助經費新臺幣(下同)785萬元,依據「環境部及所屬機關(構)對地方政府補助處理原則」、「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及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級次表,本計畫中央補助比率為總經費之90%,地方配合款為總經費之10%,故總經費為875萬元整(中央補助款785萬元;市配合款90萬元),因未及納入116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8月11日第76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於115年7月31日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同意補助,116年計畫需辦理旅宿用品減量大型宣導活動、補助旅宿業者減量回收措施、推廣循環容器使用、市場夜市商圈減塑活動等具民眾及業者正向減量誘因工作,為及早自116年1月起執行,時程緊迫,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大會決議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