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9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3/04/10
- 來文字號
- 府農秘字第1020311789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核定本市102年「促進養殖漁業與環境和諧計畫」經費新台幣2,466萬7,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1,850萬元;市配合款616萬7,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市配合款616萬7,000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2年3月27日漁一字第102131036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6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1,850萬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616萬7,000元整。
(二)本案中央補助款1,850萬元已納入102年度水產種苗場業務-漁業建設-設備及投資-公共建設及設施費-促進養殖漁業與環境和諧項下。
(三)本府每年度辦理促進養殖漁業與環境和諧計畫,本計畫為辦理本市公告養殖漁業生產區(北門區保安、海埔、南興、雙春生產區及七股區國安生產區)之各項基本設施(養殖道路、進排水路及水門)。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4月10日第10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03/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05/20
- 大會決議
- 本會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05/27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0403號
- 執行情形
- 工程預算書修正中,預計9月13日前修正完成並送漁業署核定。 照案執行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