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淑惠 
連署人
尤榮智、吳禹寰、鄭佳欣、蔡育輝、郭鴻儀、謝龍介、王家貞、林燕祝、林美燕、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建請市府儘速規劃興建光明里活動中心,提供給里民一個安心活動的場所。 
說明

1.光明里活動中心之建物空間原為幼稚園所使用之空間,因此空間使用規劃上不符合實際需求且年久老舊。

2.原里活動中心內設置有里辦公室、接待室以及研習教室等,以作為社區里民相關成人教育研習課程之用。

3.然因目前空間不足,致使無法提供其他空間與設備給當地里民進行相關休閒活動之用,且無法提供大型空間給當地里民舉辦大型集會。

4.建請市府儘速規劃興建光明里活動中心,提供給里民一個適宜且安心活動的場所。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1/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1/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0882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8年2月14日1080001304號函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2月13日府民自字第1080193595號函書面答覆如下: 本府就「建請市府儘速規劃興建光明里活動中心,提供給里民一個安心活動的場所」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1、查該里轄內並無適當用地可資活動中心之興建使用,故以價購原新興三期幼稚園方式辦理。
2、用地業已獲內政部營建署同意以4,489萬元價購,並自109年起至116年止分8年平均繳付免計收利息;除於價購款全數清償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外,並自109年1月1日以現況交付區公所。 3、內政部原則同意新興三期幼稚園續租1年(租期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計新臺幣2萬6,800元整,於108年6月底前1次繳納1年租金計32萬1,600元整方式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