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家貞 
案由
為避免造成市民傷身傷財的痛苦及遺憾,強烈要求市政府儘速加強改善並定期清除臺南市内各處水溝内的髒污及惡臭。 
說明
  1. 因極端氣候造成了長年長時間的炎夏酷熱環境,同時也帶來了許多病媒蚊蟲危害生活的憂患,其中登革熱對臺南市民的威脅困擾尤為甚之。為徹底消滅此一威脅,請市府除了每年只會噴藥殺死「蟑螂」一途之外,請加強採取定期清理水溝內的污泥之方式雙頭併進,讓經營餐飲之業者、店家及攤商其騎樓前及夜市內的水溝,不再容易滋生病媒蚊蟲及充斥惡臭令人窒息的噁心氣味,創造雙贏的生活空間。
  2. 以南部某縣市為例說明,過去在其市內以短時間迅速清理了2,000公里的水溝內污泥後,近年來已大大降低登革熱的確診數。試問臺南市府是否可向其借鏡呢?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3/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3/26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5000179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為避免造成市民傷身傷財的痛苦及遺憾,強烈要求市政府儘速加強改善並定期清除臺南市内各處水溝內的髒污及惡臭。」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統計本府環保局各區清潔隊114年巡清本市側溝合計約2,065公里,清除約6,915公噸垃圾及淤泥。另115年1月1日起至3月13日止合計已巡清410公里,清除約1,353公噸垃圾及淤泥。未來將持續辦理各區道路側溝巡查及清疏工作。 二、針對本市轄內餐飲業、店家、夜市及攤商等高風險路段水溝將持續定期巡檢及稽查,倘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污染水溝情事者,將依同法第50條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未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三、綜上,本府環保局將持續加強側溝巡清作業;此外亦會爭取預算增加或強化清溝量能。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