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6次 臨時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4/07/22
- 來文字號
- 府農工字第1131019881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核定「113年臺南市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計畫經費經常門357萬2,000元整(中央補助款),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113年5月9日農保建字第1132658338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 本案核定補助總經費新臺幣1,3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資本門442萬8,000元及經常門857萬2,000元),計畫包含資本門1件政府興建工程及經常門46件補助社區辦理計畫。其中46件補助社區辦理經常門計畫共計新臺幣857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經常門500萬元已納入本府農業局113年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農業業務─農村規劃及農地管理項下,尚需增列357萬2,000元整,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本案符合上開執行要點規定,擬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6月4日第64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旨案計畫係本市農村再生社區依農村再生計畫提出113年度軟硬體施作需求,46件經常門計畫須於113年度核定社區辦理及核銷,時程緊迫且中央核定補助計畫日期較晚,倘於接獲核定計畫後逾3個月仍未完成發包工作者,農村水保署得撤銷補助,為爭取時效,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提案3-中央核定公文及說明.pdf
- 一讀日期
- 2024/08/12
- 一讀審議結果
- 交付聯席審查。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8/15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8/22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8/27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7469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