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7/22 
來文字號
府農工字第113101988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連署人
 
案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核定「113年臺南市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計畫經費經常門357萬2,000元整(中央補助款),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113年5月9日農保建字第113265833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核定補助總經費新臺幣1,3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資本門442萬8,000元及經常門857萬2,000元),計畫包含資本門1件政府興建工程及經常門46件補助社區辦理計畫。其中46件補助社區辦理經常門計畫共計新臺幣857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經常門500萬元已納入本府農業局113年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農業業務─農村規劃及農地管理項下,尚需增列357萬2,000元整,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本案符合上開執行要點規定,擬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6月4日第64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旨案計畫係本市農村再生社區依農村再生計畫提出113年度軟硬體施作需求,46件經常門計畫須於113年度核定社區辦理及核銷,時程緊迫且中央核定補助計畫日期較晚,倘於接獲核定計畫後逾3個月仍未完成發包工作者,農村水保署得撤銷補助,為爭取時效,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8/12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8/15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8/22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8/27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746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